文物建筑开放导则(试行)(2017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开放使用方应熟知文物保护的基本要求,加强日常开放管理和保养维护。

应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并落实具体负责人和职责分工。

文物建筑产权人、开放使用人应签订协议,明确文物安全、保养维护、监督管理等方面各方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