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华奖评奖办法(2002年) 第四章 评奖机构 第十七条 文华奖评奖办法(2002年) 第十七条 第四章 评奖机构 第十七条 评委实行回避制度。如评委或评委的直系亲属的作品参评,该评委不得参加该届的评奖工作。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