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化部行政复议工作程序规定(2008年) 第三章 审查 第二十一条 文化部行政复议工作程序规定(2008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审查 第二十一条 行政复议的和解和调解程序,分别按照《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和第五十条的规定执行。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 第二十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