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2017年) (四)

(四) 优化数字文化产业供给结构。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提升数字文化产业文化内涵、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加强数字文化产业原创能力建设,鼓励全民创意、创作联动等新方式。发挥高新技术对内容创作、产品开发、模式创新的支撑作用,提高产品品质、丰富表现形式。深化“互联网+”,深度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有效对接。提高不同内容形式之间的融合程度和转换效率,适应互联网和各种智能终端传播特点,创作生产优质、多样、个性的数字文化内容产品。探索基于互联网的个性化定制、精准化营销、协作化创新、网络化共享等新型商业模式和文化业态。大力推动演艺娱乐、艺术品、文化旅游、文化会展等传统文化产业的数字化转型升级,推进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