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化部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2017年) 三、 着力发展数字文化产业重点领域 (十一) 文化部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2017年) (十一) 三、 着力发展数字文化产业重点领域 (十一) 增强数字文化装备产业实力。适应沉浸体验、智能交互、软硬件结合等发展趋势,推动数字文化装备产业发展,加强标准、内容和技术装备的协同创新。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引领新型文化消费的可穿戴设备、智能硬件、沉浸式体验平台、应用软件及辅助工具,加强以产品为基础的商业模式创新。研发智能化舞台演艺设备和高端音视频产品,提升艺术展演效果,满足高端消费需求。支持文物和艺术品展陈、保护、修复设备产业化及应用示范。 (十) 目录 (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