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2012年) (三)

(三) 加快推进文化宏观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推动文化科学发展的能力。进一步理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与文化企事业单位、中介组织的关系,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能,建立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有序、统一高效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管理手段,健全文化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多种手段,实现科学管理、依法管理。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文化产业发展、文化市场管理、文化遗产保护、对外文化交流、文化与旅游结合等方面的统筹协调机制与相关制度,协调相关部委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文化部与部属机构之间的工作职能,充分发挥政府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共同推动文化发展。加强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工作,完善分类标准和统计指标,规范统计方法,增强统计数据的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