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2012年) (二)

(二) 优化文化产业布局。实施差异化的区域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加强分类指导,努力形成东中西部优势互补、相互拉动、共同发展的局面。鼓励东部地区优化产业结构,倡导文化创新,提升文化品质,实现跨越发展。支持中部地区完善产业政策,扩大文化消费,规范市场秩序,加快产业崛起。引导西部地区发挥资源优势,突出区域特色,培育消费市场,带动产业发展。支持东部地区加快发展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网络文化、数字文化服务等行业,培育科技型文化产业集群。引导中西部地区及限制开发的主体功能区,重点发展演艺、文化旅游、艺术品、工艺美术、节庆会展等文化产业。统筹城乡文化产业发展,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的文化创意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支持中小城市利用特色资源打造文化产业亮点,鼓励资源城市转型过程中将文化产业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着力点,培育一批特色文化产业乡镇和文化产业特色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