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三章 执法程序 第二十三条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执法程序 第二十三条 在调查或者执法检查中,发现正在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情况紧急无法立案的,执法人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纠正;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有关物品、工具进行查封或者扣押; 收集、提取有关证据。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