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三章 执法程序 第十四条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2011年) 第十四条 第三章 执法程序 第十四条 重大案件发生后12小时内,当地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将案件情况向上级报告。上级综合执法机构或者委托机关应当对重大案件的查处进行督办。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