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化和旅游部行政复议和应诉办法(2025年) 第二章 行政复议申请 第六条 文化和旅游部行政复议和应诉办法(2025年) 第六条 第二章 行政复议申请 第六条 下列事项不属于文化和旅游部管辖的行政复议范围: 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文化和旅游部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规范性文件; 文化和旅游部对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