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行政复议和应诉办法(2025年) 第六条

第六条 下列事项不属于文化和旅游部管辖的行政复议范围:

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文化和旅游部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规范性文件;

文化和旅游部对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