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规范发展的通知(2020年) (一)

(一) 依法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开展全面排查。发现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处置;其中,对具备设立条件的,指导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缺乏基本设立条件尤其是安全状况恶劣的,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会同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坚决予以取缔,查封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用于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将相关情况通报电信管理机构,确保停止接入互联网服务等措施的落实,依法将其列入文化市场黑名单。加强“云电脑”、“云机房”监管力度,落实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确保网络内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