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2021年) 第七章 信用评价与信用承诺 第二十九条 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2021年) 第二十九条 第七章 信用评价与信用承诺 第二十九条 文化和旅游部根据工作需要,制定行业信用评价制度和规范,组织开展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开展信用评价工作。 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等具备条件的机构依法依规参与信用评价。 第七章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