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2018年) 一、 关于公司制股份制改革 (三) 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2018年) (三) 一、 关于公司制股份制改革 (三) 从事内容创作生产传播的公司,设立总编辑或艺术总监等专门岗位,设董事会的,须设立编辑委员会或艺术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有关内容导向管理的重大事项提供决策咨询。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