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2022年) 第十六条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2022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数据处理者违反本办法向境外提供数据的,可以向省级以上网信部门举报。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