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推进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鼓励高校与企业、研究开发机构及其他组织联合建立研究开发平台、技术转移机构或技术创新联盟,共同开展研究开发、成果应用与推广、标准研究与制定。支持高校和地方、企业联合共建实验室和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加快推进高校科研设施与仪器在保障本校教学科研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向其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研发组织等社会用户开放共享。依托高校建设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型科学仪器中心、分析测试中心等各类研发平台,要按功能定位,建立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有效开放的机制,加大向社会开放的力度,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服务支撑。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有偿开放的,严格按国家工商、价格管理等规定办理,收入、支出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