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201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2018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接受师范生公费教育的学生(以下称公费师范生)由部属师范大学按照《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进行教育培养,在校学习期间和毕业后须按照有关协议约定,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