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2018年) 第四章 激励措施 第十七条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2018年) 第十七条 第四章 激励措施 第十七条 各地要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优惠政策,吸引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各地和农村学校要为公费师范生到农村任教提供办公场所、周转宿舍等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