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服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质量推广普及的若干意见(2022年) (七)

(七) 深化语言文化国际交流合作。立足学校特色和区位优势,加强与国外高校、研究机构、国际组织的语言文字交流合作。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参与建立海外普通话培训测试机构。提倡学术成果中文首发,提倡以学校为主举办的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和国际学术会议将中文作为主要语言。鼓励参与语言文字国际标准化工作,支持有关专家在国际组织机构担任职务、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