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服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质量推广普及的若干意见(2022年) (六)

(六) 增进与港澳台语言文化交流。支持开展粤港澳大湾区语言服务和科学研究,为港澳地区开展普通话教育、普通话水平测试、经典文化传播等提供支持服务。鼓励与港澳地区高校建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合作机制。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文信息技术、语言文字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