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2019年) (四)
(四) 督导检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对各地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督查。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加强过程检查,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督促市县按照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法依规实施工程项目,确保按时完成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对套取、挪用、截留资金以及举债建设、项目管理失职渎职等违纪违规问题,要严肃查处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各地要采取适当方式公开有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