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2018年) 六、 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2018年) 六、 六、 高校师德师风建设要坚持权责对等、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原则。对于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职责权限和责任划分进行问责: (一) 师德师风制度建设、日常教育监督、舆论宣传、预防工作不到位; (二) 师德失范问题排查发现不及时; (三) 对已发现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置不力、方式不当; (四) 已作出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决定落实不到位,师德失范行为整改不彻底; (五) 多次出现师德失范问题或因师德失范行为引起不良社会影响; (六) 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五、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