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重申保证高等教育质量,加强学历文凭、学位证书管理的通知(2001年) 二、

二、 具有学籍的学生,德、体合格,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达到毕业要求者,发给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条件者授予相应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