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2013年)

发布机关 教育部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以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加大工作力度,以公平公正为核心、制度建设为基础、信息公开为重点、有效监督为保障,逐步建立了更加…

一、 扩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范围

(一) 招生政策公开。教育部制定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相关政策和规定,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据此制定的实施细则或办法。 (二) 高校招生资格公开。年度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名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院校、试点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特长生的高校等具有特殊类型招生资格的院校名… (三) 高校招生章程公开。高校招生章程应包括学校基本办学情况、学历学位证书发放情况、招生计划编制原则、专业录取原则及实施办法、录取期间的调整计划使用原则和办法、学费标准… (四) 高校招生计划公开。经教育部统一分送的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可以不做分省安排的特殊类型招生计划、预留计划和使用原则以及调整计划的使用结果。 (五) 考生资格公开。按照国家或省级政策申请加分照顾考生资格,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学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煤炭企业对口单招等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公示的… (六) 录取程序公开。各地确定的投档规则、填报志愿时间和办法、录取各阶段时间安排,各批次未完成计划和考生志愿征集办法等。 (七) 录取结果公开。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录取信息包括批次、科类、类型、院校、专业等;高校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等。 (八) 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各地、各高校招生咨询及接受考生申诉的办法和联系方式。 (九) 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各地所辖范围内发生的招生重大违规事件及其处理结果。 (十) 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新生复查期间的有关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和处理情况。

二、 完善多级信息公开制度

三、 切实落实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责任

附件: 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职责分工目录(略,详情请登录教育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