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2020年) 十、
十、 营造高等学校法治工作良好的外部环境。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切实转变职能,减少行政干预,为学校松绑减负、简除烦苛,尊重保障学校独立法人地位和办学自主权。要坚决撤销面向学校实施的形式主义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清理面向学校的各类评估评价评比表彰和创建活动,实施清单管理,清单之外的一律不得实施。要改进对学校的管理和评价方式,减少对学校办学的干扰,切实树立服务意识,为学校依法治校营造良好环境。
各地各校可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实施办法,明确任务清单、时间表和路线图,抓好贯彻落实。各地各校贯彻实施本意见的情况,请报送教育部政策法规司。
教育部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