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实施意见(2017年) (五)
(五) 妥善处理学训矛盾,提高学生运动员学业水平。要高度重视运动员文化课学习,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运动员文化教育水平,确保高水平运动员学生按照有关学业规定完成培养计划。学校可以根据运动员参加训练和比赛的特点,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完善加强文化课学习的政策措施,帮助运动员完成学业。学校可把运动员在运动队的考核,包括参加训练学时和表现、比赛成绩和突出贡献等情况另设为必修课进行管理,并计算必修学分纳入总学分。按照国家现有招生政策,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高校可把高水平运动员在国际和全国性重大体育比赛中获得的优异成绩计入综合测评。相关运动员参加学校综合排名,不得单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