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实施意见(2017年) (一)
(一) 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国务院有关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评审工作下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部负责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的统筹规划、宏观指导、综合监管等工作。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是本地区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规划布局、建设评审、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要切实履行建设和监督主体责任,并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订加强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高校是建设高水平运动队的第一责任主体,要把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机制,规范工作程序,确保高水平运动队建设提质增效。同时,要制定目标明确的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发展总体方案,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