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积极鼓励多元主体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发挥政府对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政策保障和监督管理作用。支持示范、骨干职业院校,围绕区域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特点,牵头组建面向区域主导产业、特色产业的区域型职业教育集团。支持行业部门、中央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职业院校,围绕行业人才需求,牵头组建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支持地方之间、行业之间的合作,组建跨区域、跨行业的复合型职业教育集团。积极吸收科研院所和其他社会组织参与职业教育集团,不断增强职业教育集团的整体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