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2010年) 11. 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情况。 (四) 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2010年) (四) 11. 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情况。 (四) 积极探索信息公开的有效形式。中小学公开信息要优先利用学校网站。尚不具备单独设立学校网站条件的,要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网站公开信息。要综合利用校长信箱、公告栏、电子显示屏、校内广播电视等载体,增强公开实效。 中小学要将与学生有关的基本制度规定进行汇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发放,或通过召开家长会、发送书面通知、信函等方式将重要信息告知学生家长。 11.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