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2009年) 七、
七、 教学计划管理
我部负责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并组织制定国家重点建设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等专业建设规范性文件。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原则意见》和国家重点建设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的实施,并按照本《原则意见》的要求,结合地方和行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加强与行业部门的合作,组织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其他专业的教学指导方案,报我部备案。
中等职业学校应按照本《原则意见》的要求,依据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教学指导方案,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实施性教学计划制定工作的指导及执行的管理监督。
2000年我部印发的《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职成〔2000〕2号)自本文下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教育部
二〇〇九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