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2016年) (四)
(四) 完善协同育人机制
推进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间的协同,与实务部门、科研院所、相关行业部门共同推进全流程协同育人,建立培养目标协同、教师队伍协同、资源共享协同、管理协同机制,加强高校教师与实务部门专家双向交流。建设与行业企业共建共享的协同育人实践基地,共同研究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共同制定教学、学生管理、安全保障制度,共同推进开放共享,吸纳其他高校到基地进行实践教学。继续推进国家试点学院改革,运用协同育人等方式,不断创新试点学院人才培养机制,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加强综合实训中心建设,兼顾基础与前沿,统筹各类实验教学资源,构建功能集约、资源共享、开放充分、运作高效的专业类或跨专业类的实验教学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