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2016年)

发布机关 教育部
效力 现行有效
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是高等教育的核心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是新时期高等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近年来,高等学校特别是中央部门所属高校(以下简称中央高校)不断推进教育教学…

一、 总体要求

(一) 基本思路 (二) 主要原则 (三) 总体目标

二、 主要任务

(一) 深入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二) 巩固本科教学基础地位 (三) 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 (四) 完善协同育人机制 (五) 着力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六) 建立完善拔尖人才培养体制机制 (七) 服务西部地区高等教育发展

三、 组织实施

(一) 落实责任主体。各中央高校是实施教育教学改革的责任主体,要根据本意见精神和本校教育教学改革实际,专题研究、编制本校教育教学改革方案,明确改革举措、资源配置和资金筹… (二) 经费统筹使用。中央财政设立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资金,支持各中央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各中央高校要按规定统筹安排使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本校教育教学改革方案… (三) 实施信息公开。各中央高校要通过校园网等网络平台公布改革方案和实施计划、进展情况及标志性成果,推动改革经验与成果的共享,接受社会监督。 (四) 改革务求实效。各中央高校要对照本校改革方案及目标,进行自我绩效考核。教育部、财政部将密切跟踪工作进展,动态调整支持力度,加强过程监管和指导咨询,推动各项措施落到… 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