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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全国老龄办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意见(2014年) 11.

11. 推动开展社会养老事业志愿服务。积极组织职业院校、本科院校在校生到养老机构和城乡社区、家庭等进行志愿服务,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激发从事养老服务事业的热情。采取学校与城乡社区对口服务等形式,组织学生关爱、帮扶孤寡老人、空巢老人、农村留守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