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育部、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全国老龄办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意见(2014年) 10. 推行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双证书”制度。推动职业院校与养老服务相关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深入合作,实行专业相关课程的考试考核与职业技能鉴定统筹进行,推动职业院校学生在取得毕业证书的同时,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对于已取得养老服务业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可由职业院校按相关规定择优免试录取,经考核合格后可获取相应学历证书。 (四) 教育部、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全国老龄办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意见(2014年) (四) 10. 推行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双证书”制度。推动职业院校与养老服务相关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深入合作,实行专业相关课程的考试考核与职业技能鉴定统筹进行,推动职业院校学生在取得毕业证书的同时,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对于已取得养老服务业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可由职业院校按相关规定择优免试录取,经考核合格后可获取相应学历证书。 (四) 积极引导学生从事养老服务业 10. 目录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