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育统计管理规定(201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教育统计管理规定(2018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教育统计科学研究,健全科学的教育统计指标体系,不断改进统计调查方法,提高教育统计的科学性;应当加强教育统计信息化建设,积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教育统计信息搜集、处理、传输、共享、存储技术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的现代化。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