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育统计管理规定(2018年) 第五章 教育统计监管 第三十三条 教育统计管理规定(2018年) 第三十三条 第五章 教育统计监管 第三十三条 教育统计应当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教育统计资料应当真实、准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虚假教育统计资料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利益或者职务晋升。 第五章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