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育统计管理规定(2018年) 第四章 教育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 第二十八条 教育统计管理规定(2018年) 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教育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 第二十八条 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政策规划、督查工作进展、评价发展水平等,凡涉及统计数据的,应当优先使用教育统计资料,并以教育统计机构提供的统计资料为准。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