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育统计管理规定(2018年) 第三章 教育统计调查和分析 第二十三条 教育统计管理规定(2018年) 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教育统计调查和分析 第二十三条 搜集、整理教育统计资料,应当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综合运用全面调查、重点调查、抽样调查等方法,并充分利用行政记录、电子注册信息等资料。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