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2013年) 第七条 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2013年) 第七条 第七条 教科书出版后,著作权人要求教科书汇编者提供样书的,教科书汇编者应当向著作权人提供。 教科书汇编者按照本办法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转付报酬的,可以将样书交给相关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由其转交给著作权人。 转交样书产生的费用由教科书汇编者承担。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