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救灾捐赠管理办法(2008年)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救灾捐赠管理办法(2008年) 第三十七条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自然灾害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需要组织开展捐赠活动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