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救灾捐赠管理办法(2008年)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救灾捐赠管理办法(2008年) 第三十六条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在境外发生特大自然灾害时,需要组织对外援助时,由国务院民政部门参照本办法组织实施社会捐赠,统一协调民间国际援助活动。 第七章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