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策性金融机构行政许可工作规程(2025年) 第三章 机构变更 第二节 境内分支机构变更 第四十条 政策性金融机构行政许可工作规程(2025年) 第四十条 第三章 机构变更 第二节 境内分支机构变更 第四十条 政策性银行境内分支机构变更名称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申请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原名称、新名称、名称变更的原因等; 有权上级行同意其变更名称的批文。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