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策性金融机构行政许可工作规程(2025年) 第三章 机构变更 第一节 法人机构变更 第三十条 政策性金融机构行政许可工作规程(2025年) 第三十条 第三章 机构变更 第一节 法人机构变更 第三十条 政策性金融机构法人机构变更名称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申请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更名的原因、目的、拟变更的名称(中英文); 有权机关或经授权机构(人员)同意变更名称的决议,同时提交相关决议和议案。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