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一章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政府非税收入(以下简称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健全公共财政职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非税收入设立、征收、票据、资金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等取得的各项… 第四条 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第五条 非税收入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第六条 非税收入管理应当遵循依法、规范、透明、高效的原则。 第七条 各级财政部门是非税收入的主管部门。 第八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和统计报告制度。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