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一、 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一、 一、 财政总预算会计将预算资金划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时,记: 借:暂付款——政府采购款 贷:国库存款 同时记: 借:其他财政存款 贷:暂存款——政府采购款 附件: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