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一、

一、 财政总预算会计将预算资金划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时,记:

借:暂付款——政府采购款

贷:国库存款

同时记:

借:其他财政存款

贷:暂存款——政府采购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