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4年) 第四章 开标、评标与定标 第六十一条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4年) 第六十一条 第四章 开标、评标与定标 第六十一条 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前,招标采购单位不得与投标供应商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第六十条 目录 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