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4年) 第二章 招标 第二十五条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4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章 招标 第二十五条 招标采购单位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1个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考察。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