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2004年) 第三章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 第十六条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2004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 第十六条 公告政府采购信息必须做到内容真实、准确可靠,不得有虚假和误导性陈述,不得遗漏依法必须公告的事项。 第三章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