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2010年)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2010年) 第四十七条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2005年12月28日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31号)同时废止。 第四十六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