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 第三章 从业管理 第十二条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 第十二条 第三章 从业管理 第十二条 采购人应当根据项目特点、代理机构专业领域和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从名录中自主择优选择代理机构。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摇号、抽签、遴选等方式干预采购人自行选择代理机构。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