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三章 购买内容和目录 第十三条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2020年) 第十三条 第三章 购买内容和目录 第十三条 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政府职能转变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的要求,编制、调整指导性目录。 编制、调整指导性目录应当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专家论证。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